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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本會-簡介
申請辦法  
一、申請條件 二、團隊成立申請流程
 
培訓  
三、培訓相關規定  
   
服務  
四、認輔服務相關規定  
   
管理  
五、認輔團隊『公有基金』管理規定 六、學期初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
七、學期末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  
   
表單下載
 
八、表單  

【各類表格下載】
社區認輔志工團隊申請書【表格0】 個別輔導人員分配表【表格七】
孩子成功需要推手招生DM【表格一】 小型團輔活動計畫表【表格八】
社區認輔志工報名表【表格二】 志工保險名冊【表格九】
培訓需求查表【表格三】 交通費支領清冊【表格十】
團體公約【表格二-1】 訪視評量紀錄表【表格十一】
認輔成長課程計劃表【表格四】 附件一
成長課程出席簽到表【表格五】 附件二
小型團輔人員分配表【表格六】 附件三

一、申請條件

  1. 已成立認輔志工團隊之學校
  2. 欲成立認輔志工團隊之學校
  3. 已參閱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之網頁者
二、團隊成立申請流程
三、培訓相關規定
  1. 培訓課程實際參與人數應滿 25 人,未滿 25 人,則不予補助講師費。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每期外聘講師20小時課程,基金會補助講師費八千元,其餘由參與學員分擔
  2. 應訂定團體公約 ( 表二 -1) 、『公有基金』管理辦法 ( 內容詳見五 ) 、及實施保證金制度。保證金之收款、金額、保管、運用辦法,均由各團自行訂定管理。
  3. 開課前二週,應將認輔成長課程計畫表 ( 表四 ) ,以 E-mail 方式傳送至基金會,以便申請講師費。
  4. 開課二週內,應由該團體之組長或文書,依據社區認輔志工報名表 ( 表二 ) 之內容,上網登入志工之資料。※如資料不齊全,將無法順利完成登入,請各團體負責此項工作者特別注意。
  5. 培訓完成後二週內,應繳交成果報告 ( 一年以上之團隊應包含服務成果 ) ,將所有資料燒錄於光碟中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金會,切勿 裝訂成冊放入資料夾內
  6. 基金會之 E-mailliteoncf@liteon.com , 地址為:
    114
    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21F 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 池 金玉 女士收
    對於上列規定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,聯絡電話為 8798-2888#6072
四、認輔服務相關規定:
項目內容
條件
注意事項
下列服務得申請交通費:
一、 小型團體輔導 ( 包含行政工作、課程設計、討論及團輔記錄 ) or 個別輔導 ( 包含陪伴、關懷、照顧 ) or 社會工作 or 家訪 or 編織個案資源網絡 or 親師溝通或諮詢 or 個案研討 or 轉介 or 其他輔導個案相關活動( 全班性的活動除外 )
二、 外籍配偶國際假日營、支持性團體、親子共讀、子女課後輔導
每人每月服務滿 3 小時,得申請 $100.- 交通費。

應使用交通費支領清冊 ( 表十 )
12 月份之交通費申請應於 12/15 前繳交至基金會,逾期則合併至隔年元月份計算。
交通費支領清冊應經參與人員親自簽名,且 經承辦人員及團長簽名 後,方可送至基金會,若簽名不完整者,不予受理。
每人每月申請金額不得超過 $600.- 。
認輔志工服務保險
每週服務滿3小時以上者得申請。

保險名冊應使用基金會志工保險名冊 ( 表九 ) 申請。
保險名冊應以E-mail 方式傳送至基金會,保險期間以基金會傳送至縣市政府,縣市政府投保之日起算。
志願服務紀錄冊
請各團隊依所服務之時數確實登錄
每學期結束時,應與成果報告一併送至基金會核章

五、 認輔團隊 『公有基金』管理規定:各認輔志工團隊應訂定『公有基金管理辦法』。

( 一 ) 認輔志工團隊之『公有基金』來源如下:

  1. 認輔服務交通費。
  2. 培訓課程執行團體公約,因請假、遲到、手機響 … …等原因所扣之保證金或罰款。
  3. 個人捐款、家長會支持、其他募款或義賣所得等。

( 二 ) 各認輔志工團隊訂定之『公有基金管理辦法』得詳列以下條文:

  1. 認輔服務交通費,應全數繳交至『公有基金』管理。
  2. 『公有基金』需有專人管理 ( 組長不可兼任 ) ,團體內應遴選適當人才 -- 總務 ( 出納 ) 專人管理。
  3. 『公有基金』之設立,主要將經費用於認輔團隊整體性之支出,譬如講師費、購買書籍、影印講義教材、文具用品、孩童獎勵品、租遊覽車、婚喪喜慶、急難救助、團體公關費用 ( 禮物、卡片 …)…… 等,非個人用途之支出。

六、學期初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如下:

  1. 認輔成長課程計畫表 ( 表四 )
  2. 小型團體輔導活動計畫表 ( 表八 )
  3. 小型團體輔導 & 個別輔導人員分配表 ( 表六表七 )
  4. 志工保險名冊 ( 表九 ) ◎以上資料一律以 E-mail 方式繳交至基金會。
  5. 培訓人員名冊,應上網登入。 運用社區認輔志工報名表 ( 表二 )
七、 學期末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如下:
1.

認輔成長培訓課程執行成果報告:

a.

課程紀錄

b.

講師講義教材(講師未提供則免附)

c.

成長課程出席簽到表(表五)

d.

認輔成長課程照片4張,應有基金會提供之紅布條,並以上課情景、人員全體入照為優,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一

2.

小型團體輔導服務執行成果報告:

a.

小型團體輔導活動計畫表(表八)

b.

活動單

c.

活動照片每組得繳交4張, 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二

d. 團輔紀錄優良範本
3.

個別輔導服務執行成果報告:

a. 個別輔導人員分配表 ( 表七 )
b.

個別輔導紀錄優良範本

c.

活動照片以個案研討或親師座談為主,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三

4.
活動結束後二週內,應將所有資料燒錄於光碟中,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至基金會,切勿 裝訂成冊放入資料夾內 。 只需繳交一份。
5.
基金會地址如下: 114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2 1F 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 池 金玉 女士收

如對於上列規定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,聯絡電話為 8798-2888#6072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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