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三、培訓相關規定 |
- 培訓課程實際參與人數應滿 25 人,未滿 25 人,則不予補助講師費。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每期外聘講師20小時課程,基金會補助講師費八千元,其餘由參與學員分擔
- 應訂定團體公約 ( 表二 -1) 、『公有基金』管理辦法 ( 內容詳見五 ) 、及實施保證金制度。保證金之收款、金額、保管、運用辦法,均由各團自行訂定管理。
- 開課前二週,應將認輔成長課程計畫表 ( 表四 ) ,以 E-mail 方式傳送至基金會,以便申請講師費。
- 開課二週內,應由該團體之組長或文書,依據社區認輔志工報名表 ( 表二 ) 之內容,上網登入志工之資料。※如資料不齊全,將無法順利完成登入,請各團體負責此項工作者特別注意。
- 培訓完成後二週內,應繳交成果報告 ( 一年以上之團隊應包含服務成果 ) ,將所有資料燒錄於光碟中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金會,切勿 裝訂成冊 或 放入資料夾內 。
- 基金會之 E-mail 為 liteoncf@liteon.com , 地址為:
114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2 號 1F 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 池 金玉 女士收
對於上列規定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,聯絡電話為 8798-2888#60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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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認輔服務相關規定: |
項目內容 |
條件 |
注意事項 |
| 下列服務得申請交通費: |
| 一、 |
小型團體輔導 ( 包含行政工作、課程設計、討論及團輔記錄 ) or 個別輔導 ( 包含陪伴、關懷、照顧 ) or 社會工作 or 家訪 or 編織個案資源網絡 or 親師溝通或諮詢 or 個案研討 or 轉介 or 其他輔導個案相關活動( 全班性的活動除外 ) |
| 二、 |
外籍配偶國際假日營、支持性團體、親子共讀、子女課後輔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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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每月服務滿 3 小時,得申請 $100.- 交通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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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使用交通費支領清冊 ( 表十 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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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月份之交通費申請應於 12/15 前繳交至基金會,逾期則合併至隔年元月份計算。 |
| * |
交通費支領清冊應經參與人員親自簽名,且 經承辦人員及團長簽名 後,方可送至基金會,若簽名不完整者,不予受理。 |
| * |
每人每月申請金額不得超過 $600.-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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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輔志工服務保險 |
每週服務滿3小時以上者得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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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名冊應使用基金會志工保險名冊 ( 表九 ) 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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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名冊應以E-mail 方式傳送至基金會,保險期間以基金會傳送至縣市政府,縣市政府投保之日起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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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紀錄冊 |
請各團隊依所服務之時數確實登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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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認輔團隊 『公有基金』管理規定:各認輔志工團隊應訂定『公有基金管理辦法』。 |
( 一 ) 認輔志工團隊之『公有基金』來源如下:
- 認輔服務交通費。
- 培訓課程執行團體公約,因請假、遲到、手機響 … …等原因所扣之保證金或罰款。
- 個人捐款、家長會支持、其他募款或義賣所得等。
( 二 ) 各認輔志工團隊訂定之『公有基金管理辦法』得詳列以下條文:
- 認輔服務交通費,應全數繳交至『公有基金』管理。
- 『公有基金』需有專人管理 ( 組長不可兼任 ) ,團體內應遴選適當人才 -- 總務 ( 出納 ) 專人管理。
- 『公有基金』之設立,主要將經費用於認輔團隊整體性之支出,譬如講師費、購買書籍、影印講義教材、文具用品、孩童獎勵品、租遊覽車、婚喪喜慶、急難救助、團體公關費用 ( 禮物、卡片 …)…… 等,非個人用途之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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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學期初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如下: |
- 認輔成長課程計畫表 ( 表四 )
- 小型團體輔導活動計畫表 ( 表八 )
- 小型團體輔導 & 個別輔導人員分配表 ( 表六、表七 )
- 志工保險名冊 ( 表九 ) ◎以上資料一律以 E-mail 方式繳交至基金會。
- 培訓人員名冊,應上網登入。 運用社區認輔志工報名表 ( 表二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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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 學期末應繳交基金會之資料如下: |
1. |
認輔成長培訓課程執行成果報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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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課程紀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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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講師講義教材(講師未提供則免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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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|
成長課程出席簽到表(表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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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 |
認輔成長課程照片4張,應有基金會提供之紅布條,並以上課情景、人員全體入照為優,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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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小型團體輔導服務執行成果報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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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小型團體輔導活動計畫表(表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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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活動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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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|
活動照片每組得繳交4張, 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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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 |
團輔紀錄優良範本 |
3. |
個別輔導服務執行成果報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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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|
個別輔導人員分配表 ( 表七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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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|
個別輔導紀錄優良範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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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|
活動照片以個案研討或親師座談為主,呈現之標準格式如附件三。 |
4. |
活動結束後二週內,應將所有資料燒錄於光碟中,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至基金會,切勿 裝訂成冊 或 放入資料夾內 。 只需繳交一份。 |
5. |
基金會地址如下: 114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2 號 1F 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 池 金玉 女士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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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對於上列規定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,聯絡電話為 8798-2888#6072  |